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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房屋买卖税收政策“全解读”
作者:muran时间:2020-12-26 11:22:36
近年来,为了引导住房消费,抑制投机性购房,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,尤其是对个人转让住房交易环节优惠政策几经调整。特别是国五条颁布之后,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十分火爆,全市首月二手房交易量达到了10494套,同比增长710.97%。其中市区就有5637套。那么我们在办理住房权属转移过程中,到底需要缴纳哪些税?哪些情况享受税收优惠。为了解决市民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地税部门就个人住房买卖过程中所涉及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。
“房屋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?”市民王先生反映,他在市区有一套住房想买掉。但是看到这段时间大家都在关注“国五条”,不知道买卖二手房相关税收是否也有变动。
对此,记者咨询了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。对方表示,在二手房交易中,买方需要缴纳契税,卖方主要涉及营业税及附加、个人所得税。目前,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,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。
关于营业税,个人销售住房分为三种情况:一是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(含5年)的普通住房的,免征营业税;二是对外销售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,按销售收入全额的5%征收营业税;三是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(含5年)的非普通住房的,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的价款或受让原价后差额的5%征收营业税。
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,还需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。城建税税率应当按房屋所在地进行确定,房屋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%;房屋所在地在县城、建制镇的税率为5%。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%,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为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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